(十)科技和服务贸易处。
拟订全省技术进出口和对外服务贸易政策;承担技术引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软件出口以及敏感物项产品与技术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技术贸易交流和促进等活动;负责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出口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系和政策促进体系;负责技术进出口和对外服务贸易的统计和分析。
(十一)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处。
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以及产业损害调查与处理等相关工作;调查对我省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提出应对措施;组织实施贸易救济和产业损害调查措施并建立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出口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我省对外反垄断工作;推进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贸易标准化相关工作。
(十二)外国投资管理处。
组织拟订全省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相关政策;负责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跟踪落实;依法审核省级管理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事项变更和监督执行;负责全省利用外资统计与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编报并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年度计划;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十三)欧非投资促进处。
研究欧洲和非洲国家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参与拟订全省吸引外资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对上述国家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我国驻上述国家使(领)馆、商务处和驻外机构的联络及来访团组接待工作;负责推进我省与上述国家的双边经贸关系。
(十四)日本韩国投资促进处。
研究日本、韩国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参与拟订全省吸引外资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对日本、韩国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我国驻日本、韩国使(领)馆、商务处和驻外机构的联络及来访团组接待工作;负责推进我省与上述国家的双边经贸关系。
(十五)亚洲投资促进处。
研究日本、韩国以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参与制订全省吸引外资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我国驻上述国家使(领)馆、商务处和驻外机构的联络及来访团组接待工作;负责推进我省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双边经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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