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港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保障航道畅通,维护港口的安全生产与经营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粤交执〔2009〕514号)精神,我局决定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珠海市水域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管理联合大检查。现将《珠海市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与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采取联合行动、分头执法的检查方式,开展本辖区的水上交通管理联合大检查行动。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珠海市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保障航道畅通,维护港口的安全生产与经营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粤交执〔2009〕514号)精神,结合我市水运、航道、港口管理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水运、航道、港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和整顿水运、港口经营秩序为重点,通过开展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打击各类水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及时掌握水路执法环境状况和执法工作规律,实现水路交通运输“和谐、有序、守法、安全”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慧珍
副组长:陆根祥、周国庆、刘万明
成 员:王本贤、吴玉芳、黄庆强、邝建宇
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运处)。
主 任:王本贤
副主任:吴玉芳、黄庆强、邝建宇
成 员:严立辉、辛建强、梁建威、夏华勇
市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开展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今年我市水路交通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专项执法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