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为抓手,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动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2009-2010年,各县(市、区)每年创建5个市级生态文明村,2个省级生态文明村,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009年扶沟、淮阳、鹿邑、项城完成生态县市创建编制规划,并有序实施。各县(市、区)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探索适应农村需求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建立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得到治理;农村工业废物达标排放;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占农产品的比率不断提高;使一部分乡镇、村庄的垃圾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三、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一)切实保障农民饮水安全和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直接或者间接向河沟干渠排放超标污水。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各县(市、区)针对群众饮用水源状况,提出治理方案,分类逐批解决。
(二)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我市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对历史积存垃圾进行专项清理,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在经济基础较差、交通不便的乡镇可采取堆肥或简易填埋;有条件地区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