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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意见


  全市建立职责分明,运转高效的职业教育攻坚机制。

  市政府:统筹领导全市职教攻坚工作;设立落实市级职教攻坚专项经费;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对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估、考核验收。

  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的职教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设立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本县(市、区)攻坚投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2所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职业中专;按期完成攻坚任务;对乡(镇)政府及县(市、区)直有关各部门、行业的攻坚工作进行督促、考核、验收。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教攻坚的组织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县(市、区)攻坚工作;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协助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县(市、区)攻坚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市发改委:要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重点,将职业教育院校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重点支持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薄弱中职学校建设;协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中职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指导县(市、区)发改委落实规划。

  市财政局:按照确定的职教攻坚任务,搞好经费投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及资助政策;把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扶持范围;加大投入力度,调整财政的支出结构;执行中职生均教育经费标准;调剂、处置、监管相关国有资产,指导国有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对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按照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执行,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攻坚任务,

  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为中职学校聘用专业教师提供优惠政策;指导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搞好人事代理、档案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公共服务;指导县(市、区)落实相关政策。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订技工学校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并指导其攻坚工作;加强市、县(市、区)技工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特别是组织实施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善在职业学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政策;规范劳务中介服务;严格执行劳动就业准入及其监督检察制度;禁止“不培训,也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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