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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坊子区诸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坊子区诸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坊子区、诸城市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对坊子区、诸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根据鲁政字〔2009〕94号批复意见,将诸城市相州镇的尚家庄、南张洛、后凉台、前凉台、逄家岭、北戈庄、徐家庄、新村等8个村,划归坊子区太保庄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有关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勘界工作规范,进行重新勘定。界线勘定由坊子区政府牵头,诸城市政府搞好配合。2009年10月底前,将勘界资料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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