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要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训等教学实践活动。加强高等、中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全面落实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学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外包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调整学科建设、教材内容及课程设置力度,加快跨学科复合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加大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引进先进适用的培训模式,建立市级仿真型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培育市级重点培训机构,形成符合服务外包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
六、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大力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毕业生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大中专院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需洽谈会和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为毕业生就业搭建良好平台。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财政部门给予补助。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面向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加快实现区域间、院校间和校企间招聘求职信息共享。各级政府部门、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中专院校举办的各类招聘会的岗位需求信息和各项就业政策,要通过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潍坊市人才服务网、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网、潍坊市就业服务网等政府就业网站及时汇总,并对外发布。各级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人才中介机构、大中专院校要统一就业信息数据采集标准,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市场信息分析发布制度,积极构建毕业生需求信息监测和就业预警系统,搭建便捷顺畅的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各大中专院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帮助其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合理调整就业预期。要加强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配备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就业指导经费。各普通中小学校要全面开设职业规划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前化解就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