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到经济欠发达地区艰苦行业工作、并达到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在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选聘时,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
(二)加大面向基层就业项目的实施力度,扩大项目范围。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农村小学“校校新进一名英语教师”工程。2009年全市计划选拔3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从今年开始组织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农村小学“校校新进一名英语教师”是今年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于今年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根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三项计划。一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09年至2013年每年安排“特设岗位计划”,专门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结合实施。2009年度首批安排200名,用3年时间为全市1117所农村小学每校引进一名特岗教师。二是实施全科医师培训计划。从2009年起,每年招募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组织进行3年的全科医师培训,计划用3到5年时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招聘3至5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三是启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6〕94号)要求,2009年至2013年,每年选聘热爱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和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市、县两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对于参加有关基层服务项目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政策导向。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三)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充分发挥我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发展的优势,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推出更多的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对当年吸纳毕业生达到新增就业岗位20%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财政资金应给予优先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列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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