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农廉办〔2009〕6号)
各省辖市纪委、市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豫纪办〔2009〕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督导工作定于7月1日至25日进行,现将《河南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督导工作分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1、河南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2、河南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督导工作分组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河南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督导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豫纪办〔2009〕19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内容
1、各级党委、政府、纪委是否高度重视,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机构、人员、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位。
2、是否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是否有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清财工作信息、清财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其他材料上报情况。
3、各行政村(含社区、下同)“三资”账簿(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债权债务底数是否澄清,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隐瞒、坐支、挪用、私分集体收入,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资产、资源处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财务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4、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机关、基层站所各单位账户、账簿、债权债务、财政性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是否清理并进行登记造册,清理结果是否真实准确。
5、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居务)公开栏存档备案资料是否齐全。
6、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克扣、挪用或贪污等问题,各项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