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


  (二)落实限时办结制。研究制定限时办结的具体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限,逐步推行超时默认制。做好专家评审、技术分析、踏勘、公示、公告、听证等准备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市、县(市)政府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类型,分类制订和细化项目管理流程图,向社会公告,并接受监督。

  (三)推行网上审批制。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县(市)政府,要加大网上审批推进力度,通过增强网上公示、申请、受理、审批、联办、投诉和监管等功能,开辟快捷的网上审批通道,为项目单位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调度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要明确工作分工,把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各市、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细化操作规程、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转变管理方式。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精简下放措施,明确各级管理权限,加强指导,防止管理脱节。

  (二)抓好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提高人员素质作为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及时培训,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掌握新的审批流程和模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会同法制、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经常性的督办督查机制,开展明查暗访,定期进行通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跟踪问效。建立网络全程行政监察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确保审批精简执行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开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办理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对有章不循、有据不依、流于形式以及“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做好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新的审批程序,对广大投资者进行解惑答疑,使其及时了解投资政策和审批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对精简行政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政策、举措、典型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九年七月十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