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滨政发〔2009〕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根据滨州市2009年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要求,市政府研究确定了全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建设项目的安排情况
经筛选从重大项目中安排确定了2009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100个,项目总投资610.6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36.3亿元,占全社会规模以上投资总额的19.3%。其中收尾、续建项目38个,总投资199.4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71.2亿元;计划新开工项目55个,总投资204.6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65.1亿元;重大前期项目7个,总投资206.6亿元。
二、正确认识重点建设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重点建设项目事关全市发展大局,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就抓住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就抓住了投资结构调整和投资持续增长的主动权。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是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客观要求。滨州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重点项目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层层细化工作目标,强势推动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为重点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各县(区)、部门、单位对重点项目要按职责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为重点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市发改委按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市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对列入重大前期的工程项目,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实施跟踪服务,优先办理立项手续;各级建设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要积极给予支持并予优先办理,保证项目建设合理用地;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决算的管理监督,确保配套资金的落实和资金的专款专用;人民银行要加强指导,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贷款投向重点建设项目;供电、城建、交通、通信、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要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配套设施和服务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禁各级、各部门向市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乱集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干扰破坏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
市重点建设项目要全面推进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建设项目“三大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按期建成投产。
政府投资类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建设规模、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扩大或减少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必须报请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完工后,项目法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在初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经过试运行后,由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或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市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运作。
为更好地促进重点项目的建设,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稽察和督查,对在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
为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全面细致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自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下达后的下月起至项目竣工投产止,每月5日前将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传真、函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省重点建设项目在每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由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汇总,报省发改委。市属重点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报送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县(区)管理的重点建设项目由县(区)发改局负责汇总后报送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区)、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报送调度材料。
附件:1.滨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2.滨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调度表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滨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年限 | 建设规模 | 资金
来源 | 总投资 | 2008年底累计 | 2009年计划 |
完成
投资 | 到位
资金 | 投资 | 工程进度计划 |
| 合计 | | | | 6105565 | 475086 | | 1363440 | |
一、收尾、续建项目 | | | | 1993980 | 473886 | | 712202 | |
1 | 滨德高速公路滨州段 | 2007-2010 | 28公里,路基28米。 | 省投资 | 120000 | 1000 | | 30000 | ①征地拆迁;②软基处理和部分路基小桥涵工程;③大中桥下部工程。 |
2 | 永莘路滨城-惠民-济南界段 | 2007-2010 | 二级路56.7公里,路面宽12米。 | 省投资 | 26944 | 10000 | | 6650 | 路基、小桥涵主体、大中桥下部及部分路面底基层工程。 |
3 | 庆淄路惠民县城-清河镇段 | 2008-2010 | 二级路37.3公里,路面宽10-18米。 | 省投资 | 19081 | 3600 | | 4000 | 一期工程的桥涵、部分路面工程和二期工程的路基工程。 |
4 | 套尔河大桥工程 | 2007-2010 | 全长2209.27米 | 招商 引资 | 15000 | 1000 | | 5000 | 主桥建设。 |
5 | 滨州港万吨级码头引堤工程 | 2006-2009 | 引堤长15KM | 自筹 | 130000 | 80000 | | 50000 | 引堤护面、挡浪墙、堤心吹填。 |
6 | 滨州港3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 | 2007-2009 | 3000吨级航道25KM及东导流防沙堤建设13.1KM | 自筹 | 54800 | 4600 | | 50200 | 航道疏浚25KM,挖泥量1030万方;东导流防沙堤内延9.6KM、外延3.5KM。 |
7 | 沾化县渔政局
套尔河一级渔港项目 | 2007-2010 | 码头480米,港池开挖2100立方,陆域回填50000立方,港区道路5600平方,执法办证中心800平方,配套环保、水电、通讯设施等。 | 中央、地方投资 | 2578 | 200 | | 1000 | 建设码头、港池、陆域回填、港区道路、执法办证中心及配套设施。 |
8 | 邹平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 | 2007-2009 | 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 | 亚行贷款、县配套资金 | 9269 | 7600 | | 2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9 | 滨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 | 2007-2009 | 日处理污水4万吨,中水回用3万吨/日,铺设污水管网60公里。 | 地方配套、国家资金 | 14030 | 4200 | | 9830 | 铺设污水管网。 |
10 | 滨城区北城污水处理厂项目 | 2008-2009 | 3万吨/日 | 地方配套、国家资金 | 4449 | 2900 | | 1545 | 建成投入使用。 |
11 | 无棣县新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2008-2009 | 3万吨/日,污水管网2KM。 | 国家、省资金、自筹 | 4912 | 700 | | 4212 | 建成投入使用。 |
12 | 邹平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 | 2008-2009 | 日处理工业及生活污水10万吨,配套污水管网52公里。 | 银行贷款、国债、地方自筹 | 16000 | 3200 | | 12800 | 建成投入使用。 |
13 | 鲁北48MW风力发电项目 | 2006-2010 | 48MW发电机组 | 自筹 | 48099 | 8000 | | 10000 | 完成土建和部分设备安装。 |
14 | 国华瑞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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