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
(滨政发〔2009〕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鲁发〔2008〕9号)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总体呈现数量增加、规模膨胀、效益提高、带动力增强的发展态势。但是,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仍然存在规模小、带动力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链条短、深加工能力弱;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不密切,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
还应看到,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利于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效益;有利于标准化生产和先进技术推广,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消化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实现“粮丰林茂·北国江南”奋斗目标的需要,是“七个一批”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总抓手,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大意义,尽快制定发展规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集群发展、强化带动”的总体要求,整体推进,做大做强。
抢抓国家和省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机遇,力争到2012年,实现以下任务目标:-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现在的470家发展到500家以上。其中,滨城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博兴县、邹平县各新增4家以上,开发区新增2家以上。-全市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现在的65家发展到85家以上。其中,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各新增2家以上,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各新增3家以上,开发区新增2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