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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十)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学术报纸或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专辑、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所谓学术论文,是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应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内容。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二十一)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
  (二十二)荣誉称号: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各类表彰称号。
  (二十三)各项指标要求均须提交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附件2:
  广东省评审中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 区

推荐名额

地 区

推荐名额

广州市

14

江门市

4

深圳市

11

佛山市

9

珠海市

3

阳江市

4

汕头市

4

湛江市

5

韶关市

4

茂名市

4

河源市

3

肇庆市

4

梅州市

6

清远市

2

惠州市

4

潮州市

2

汕尾市

2

揭阳市

2

东莞市

4

云浮市

2

中山市

3

省直

4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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