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处置高效。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遂宁军分区、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气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铁建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市无管处、遂宁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明星电力公司、电信遂宁分公司、移动遂宁分公司、联通遂宁分公司等有关单位。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指示精神和要求,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特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协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支持、督导各区、县实施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和部署跨部门、跨地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启动本预案后与市政府应急办合署办公。办公室职责: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建议方案,供指挥部决策;协调各区、县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导落实;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筹备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应急救援
市环保局、遂宁军分区、市公安局、遂宁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应急救援支队及事发地人民政府:迅速自动集结待命,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施、设备,赶赴事发现场,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具体情况,立即警戒控制现场,对受灾人员进行抢救、救护,组织群众紧急疏散撤离;展开污染源查找定位,源头清除、控制和环境指标监测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和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危害。
(2)防控处置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经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食品局:按指挥部的指令和部门职责,负责核与辐射、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环境污染、林业生态破坏、矿产资源开采、水生生物死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垃圾处理厂、城市管网等)、水利工程、船舶、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所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分别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对相关领域造成危害和影响的控制、消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