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商品粮基地配套生态工程、无公害蔬菜基础建设、绿色农业发展项目、农村新能源技术与推广工程、特色中药材配套工程、优质水果生态工程。
市规划和建设局:1.确保城镇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加大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及市区(县)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力度。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完整的档案。2.确保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加大城市绿化投入,加强市政绿化建设,加强绿地保护,禁止非法侵占绿地,大力开展绿色示范社区、生态小区创建。整理2007年至2009年各年度城市绿地和公共绿地建设的规划等相关文件,提供资金投入和建成绿地面积数量,形成完整档案资料。3.确保城市气化率>75%。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民用天然气的使用范围,提供2007年至2009年全市城市气化的所有统计情况并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4.城市污水处理率>40%。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监管。提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处理污水等有关情况,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重点项目:市区绿化工程、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垃圾处理系统建设。
市旅游局:确保旅游环境达标率>90%。所有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防止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不得破坏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提供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整理2007年至2009年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及管理情况,形成年鉴档案资料,确保资源环境安全指数、心理环境健康指数、环境质量达标指数分别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重点项目:生态旅游园区建设。
市畜牧食品局:确保畜禽粪便处理(资源化)率>90(40)%。积极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在加快发快畜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整理2007年至2009年规模化畜禽粪便处理和资源化资料,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重点项目: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规模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
市环保局:1.制定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根据部门职责分解细化各有关单位任务。做好日常检查、调查、督促、指导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或超标排污、工业污染治理达标、“十五小”企业关停分别达到国家或省、市规定要求。3.确保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城镇噪声环境质量分别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整理2007年至2009年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监测资料,确保达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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