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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任务的通知

  市林业局:1.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40%,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及荒山造林改造,整理全市荒山绿化、各类林地、平原农田、林网树木种植等有关统计资料,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2.受保护地区面积>10%。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与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整理全市各级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等有关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并计算出占全市土地面积比例,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3.积极推广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使森林病虫害防治率大于50%。
  重点项目:川中纯柏林改造示范项目,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天然林保护生态工程,自然保护区与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特色生态经济林园与基地建设。
  市水利局:确保退化土地治理率>70%。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积极实施地质灾害生态治理工程、土地整理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加强对退化土地的治理。提供全市2007年至2009年退化土地治理有关文件规定、工作总结、图表等资料并形成完整档案。
  重点项目:洪涝灾害生态治理工程、旱灾生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主要河流廊道生态保护工程、农田水利生态项目、渠系新建项目、流域治理工程。
  市国土资源局:1.确保矿山土地复垦率>40%。大力实施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加强矿山开采监管。提供全市2007年至2009年矿山、土地复垦的有关情况,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2.确保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达85%以上。提供全市2007年至2009年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资料,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重点项目:地质灾害生态治理工程、土地整治生态工程、坡改梯项目、矿山生态恢复工程。
  市农业局:1.确保灌溉定额旱地<250立方/亩,水田<400立方/亩(降水量小于400毫米的地区执行),水分生产率1.2千克/立方。积极实施旱灾生态治理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大力推广节水农业。整理全市2007年至2009年相关资料。2.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80%。积极开展农村新能源技术示范与推广,充分挖掘秸秆综合利用价值。整理全市2007年至2009年各年度过腹还田、秸秆直接还田、秸秆气化、氨化、青贮饲料、秸秆加工等综合利用情况,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3.确保化肥施用强度<280千克/公顷。大力实施商品粮基地配套生态工程、无公害蔬菜基地、优质水果基地,积极推广配方施肥,降低化学肥料使用量,增加有机肥用量。搞好全市使用化肥量调查统计,整理2007年至2009年化肥施用统计资料,并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4.确保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50%,农药施用强度<3千克/公顷。采用综合措施防治农村病虫害,整理2007年至2009年全市除化学农药以外的综合防治农林病虫害的情况,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全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农药,逐步推广使用植物制剂和生物制剂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统计调查2007年至2009年农药使用情况,计算出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5.确保农用薄膜回收率>85%。采取各种措施回收农用薄膜,大力推广可降解薄膜。整理2007年至2009年各年度使用、回收农用薄膜的有关情况,建立调查统计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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