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为“质量和安全年”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服务,下半年由省计量院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的主要检测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的计量比对工作,各设区市计量所具备该项目检测能力的全部参加。同时各地应组织对当地食品企业的液相/气相色谱仪、分光光度计等计量器具的配备及检定、校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食品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达到100%。
三、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开展重要医疗计量器具计量服务活动
为防止甲型H1N1疫情传入我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省计量院要在全省范围内对机场口岸的体温检测仪、体温计进行定期校准;各地要组织对医用X射线诊断机、医用诊断CT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医用B超机等医疗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服务,保障疾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四、为保障节能减排,开展能源计量活动
为做好能源计量工作,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指标落到实处,各地要继续组织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能源计量档案;省局三季度将召开一次能源计量座谈会,认真听取对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能源计量工作方式,交流节能降耗工作经验,树立典型。
五、为保障行车安全,开展对机动车安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为保障行车安全,保证交通执法的客观、准确,各地要在9月底前组织对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机动车测速仪和各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计量档案,具体检定事宜请与省计量院联系。
六、为保障诚信计量,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应按照省局赣质监量发〔2009〕4号文的精神,根据时间进程要求,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电子计价秤的企业,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子计价秤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对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使用和修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在用电子计价秤的计量准确。
七、为保障煤矿安全,开展矿用计量器具计量监督检查
组织省煤矿计量检定站开展瓦斯计、粉尘测量仪、矿用风速表等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国有煤矿,确保其受检率达到100%,保障煤矿的日常安全生产,各地要积极配合。省煤矿计量检定站应于10月底前将检查结果报省局计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