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与审查工作,将节能要求作为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及验收审批中的刚性指标。交通建设项目(含新、改、扩建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编制节能篇(章),年能源消耗总量达到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篇的独立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项目不得投生产、使用,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将工程项目的节能绩效和能源单耗列为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交通行业节能评估机构和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节能评估质量,落实节能评估责任制。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完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部《公路、水路交通实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关于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等为契机,配合《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办法》等修订实施,建立健全江西省地方性交通节能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尽快将交通节能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和船舶发展。加快淘汰老旧车船。继续试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报废,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消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无牌无证、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增加运输能耗。
完善交通节能监督管理体制。适应节能新形势,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能,加紧建立完善权责明确、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交通节能监管体制,形成以省交通厅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省交通行业齐抓共管的交通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加强节能管理和技术服务,大力推进企业节能。明确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明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能源管理职能,加强各级交通节能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节能法规标准,依法加大交通各领域、各环节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检查交通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能项目用能、节能管理情况;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营运车船等重点耗能设备准入退出制度执行情况。
完善交通节能统计体系。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全省交通行业能源统计与分析制度,强化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和港口生产节能统计指标体系,纳入部门统计制度,探索新的数据调查方式,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加强交通节能统计业务能力建设,改革统计方法,建立统计季报制度,加快建立能源统计信息系统,为分析全省交通行业用能状况和制定节能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完善交通监测考核体系。以我省交通行业能源利用监测机构、有关协会学会、科研机构等为依托,按照布局科学、数据准确、传输及时的要求,建立与交通行业节能统计分析、评价考核相适应、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提高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水平。建立统一、科学的季度、年度交通行业和重点交通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能耗核算制度;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加紧研究交通行业节能评价和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行业能源消费状况的评估工作。
加大交通节能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江西省有关节能法规标准,加大各领域、各环节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交通节能专项检查行动,重点监督检查交通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能项目用能、节能管理情况;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交通工程节能设计规范执行情况;能效标准和标识推广应用情况;营运车船等重点耗能设备准入退出制度执行情况;淘汰老旧报废车船、机械异地再用情况。开展重点耗能设备的认证、检测、推荐和抽查工作,加强对营运车船定期检查维修和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达不到交通工程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报废车辆和船舶等违法交易活动。
(三)完善节能激励政策
制定和实施促进节能的政策措施。完善江西省交通行业政策,努力推进政策创新,完善政策体系,明确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方向和重点,积极调整交通投资结构,鼓励节能环保型企业的发展,限制高能耗、低效率的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安排政府性引导和补偿资金,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并积极引导运输从业者和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船、装卸和施工装备设施等,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船及其他落后生产设施设备。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有机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以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交通节能新机制。
建立政府对交通节能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把交通节能部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支出预算,切实提高交通节能机构的经费保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与评估。加大对节能工作的资金支持和政府扶持力度,资助节能新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节能新机制的建立。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交通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交通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积极争取银行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对有偿还能力的交通节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节能技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扩大利用外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外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探索清洁发展机制(CDM)等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动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交通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交通节能的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积极争取研究出台鼓励节能型交通工程、交通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替代燃料和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费收优惠和信贷扶持,提高企业节能的积极性。
(四)创新节能管理制度
探索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大力推行节能技术服务机构与交通运输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克服节能新技术推广的市场障碍,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促进交通行业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鼓励交通运输企业或行业协会与政府交通部门签订节能自愿协议,充分调动企业节能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推进交通节能的市场化运作,为交通企业做好节能工作提供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在各自专业领域内节能管理、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交通节能信息发布制度。大力推进交通部门节能政务公开,实行节能政策法规、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加紧筹划并开通江西节能减排网,并在省交通厅和各地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开设节能减排专栏,搭建交通节能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类交通产品能耗信息、节能产品质量、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先进的管理经验,扩大信息共享,加强经验交流,积极引导企业挖潜改造,引导行业选择使用优秀节能装备及技术、产品。依法推进企业节能信息公开,开展交通行业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审计、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告。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组织策划并实施全省交通节能全民行动专项计划,编制交通节能实用操作手册、指南以及科普丛书,大力普及交通节能知识与技能。推广交通能效标志和认证,倡导节能消费和节能采购,广泛开展节能型港口、节能型运输企业、节能型工程项目、节能型机关(单位)等创建活动。完善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程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实行节能奖惩制度。对在交通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反面典型进行揭露曝光,并进行相应惩罚。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节奖超罚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节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对节能管理工作松散、浪费能源、情节严重的单位要限期治理,对能源浪费行为实施惩戒。
(五)加快节能科技进步
加快交通节能技术研发。加大交通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大力节能投入。将重大交通节能技术列入江西省交通行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科技发展计划,安排一批节能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加大交通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投入大幅提高交通节能研发在科研投入中的比例,合理安排交通科技计划中节能研发项目和经费,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交通节能技术。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发,要把节能技术研发作为交通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企业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交通节能标准,研发交通节能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节能技术示范,着力突破节能技术瓶颈。
强化交通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调力度,促进交通节能技术转化。加大对节能技术与产品、重大节能项目示范、试点和推广的支持力度,开展重大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人积极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促进节能型产品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推广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交通节能技术和产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调力度,促进交通节能技术产业化。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推动交通行业节能技术和装备升级换代。
专栏9: 江西省交通节能科技创新与推广的优先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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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运输节能技术
1. 节能环保型运输装备及其产品技术。开发、推广汽油发动机直接喷射、多气阀电喷、稀薄燃烧、提高压缩比、发动机增压等先进技术;开发、推广柴油发动机客车、混合动力汽车;研发自重轻、载重量大的运输设备;推广节能环保的汽车节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
2. 现代化物流技术。研发客货运输综合枢纽建设与运营管理技术;以主枢纽为货运节点的道路货运信息服务系统;推广甩挂运输、拖挂运输技术。
3. 智能交通管理技术。研发智能交通综合调度系统,GPS、GIS、GRS(3S)技术;ETC技术。
4. 汽车替代燃料技术。因地制宜推广汽车利用天然气、醇类燃料、合成燃料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技术。
二、水路运输节能技术
5. 船舶节能新技术。开发和采用节能新船型,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水平;研究和推广船舶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推广船舶新型替代燃料,适度在船舶上推广应用太阳能、燃料电池等清洁能源。
6. 船舶营运管理技术。引入运输智能化、电子信息化等先进技术;鼓励发展客货混装运输、商品车辆集装单元化运输等多种联运现代运输组织方式。推广减速航行和经济航速、气象导航技术,主机与增压器优化调整技术,机桨匹配优化、最佳纵倾节能技术,船舶热能综合利用节能技术、船体防污、除污和船舶营运组织优化节能技术。
三、港口节能技术
7.有利于提高装卸设备机械效率的节能技术。鼓励采用轨道式龙门吊等高能效设备,优先选用电力驱动装卸设备技术;鼓励采用电能回馈装置;研发推广港口装卸设备“油改电”技术等。
8. 港口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港口生产信息系统;港口EDI技术,GPS等定位技术、射频、条码等技术等;货物识别、跟踪和调度技术等。
9. 照明和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推广港口、场站等的照明节电改造和空调系统节能技术。
四、公路建设与运营节能技术
10. 沥青混凝土拌和楼燃油改煤技术;温拌沥青混合料技术;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等。
11. 隧道照明和通风节能技术;隧道智能联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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