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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设立皖南旅游文化示范区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设立皖南旅游文化示范区的通知
(皖政秘〔2009〕163号)


黄山、池州、宣城、芜湖、马鞍山、铜陵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旅游大省建设,提升皖南地区旅游发展水平,将皖南地区打造成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省政府同意设立“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区包括黄山、池州、宣城、芜湖、马鞍山、铜陵6市及潜山县,辖34个县(市、区),总面积38220平方公里,总人口1069.6万。

  二、示范区要发挥皖南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文化特色和区域优势,扩大对外开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水平,打造精品线路和旅游文化产品,加快推进旅游产业优化升级,真正成为安徽旅游龙头、华东旅游中心、中国旅游名牌、世界旅游胜地。

  三、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旅游、文化、建设等部门和有关市,组织编制《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发展规划》,报省政府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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