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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抓好重点环节应急救援工作。一是6月底前,所有地下开采矿山都要按照省局要求开展一次以停产撤人为主要内容的实兵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重点做好完善通讯系统工作,井下所有人员作业地点,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通讯设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现场人员能及时报告,井上有关救援指令能迅速传达到作业地点。二是冶金、建材等相关行业,要以防止高温灼烫和煤气中毒事故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实兵应急演练活动,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督促企业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作业地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强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使所属行业职工培训率达到100%,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一线职工真正了解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预防措施,真正掌握险情发生后的避灾路线和施救援措施。
  6、加强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的现实状况,有针对性的规范专项检查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检查计划和方案,聘请专家参与,依靠专家力量,提高检查质量。一是有针对性的开展综合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改进技术工艺,加快设备更新换代,坚决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二是结合所属监管行业实际,以井下矿山、冶金企业、尾矿库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检查督促力度,以夏季“四防”为抓手,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企业的检查督促,突出抓好“汛期”、“全运会”、“黄金周”等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所属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及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一线,现场督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情。
  3.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商讨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4.狠抓落实,及时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相关部门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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