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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严格依法普查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个人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对不如实上报情况和干扰破坏人口普查工作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OO九年六月七日

  附件:
  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李宪生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卢焱群 省政府副秘书长

  毛凤藻 省统计局局长

  赵飞 省公安厅副厅长

  董尚荣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
  李子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良华 省台办副主任

  彭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俭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小润 省民宗委副主任

  康明先 省监察厅副厅长

  文增显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治安 省司法厅副厅长

  周顺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温兴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成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世元 省建设厅副厅长

  邓干生 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孙兵 省卫生厅副厅长

  秦宇 省外侨办副主任

  史有才 省广电局纪检组长

  赵继华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跃春 省工商局总经济师

  杨良顺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良谋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孙治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李建国 省测绘局纪检组长

  李寿垓 省农垦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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