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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其他工矿商贸企业治理重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认真开展“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贯彻落实市委18号文件,抓好“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网格化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深入贯彻市委18号文件。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18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济发[2008]18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济办发[2009]12号),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属于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各级安监部门要主动协调参与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属于参与部门的,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工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和技术的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所有员工要经过专门培训。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制度。
  3、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结合“五五”普法,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别是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标准的宣传,重点做好即将出台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通过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编发安全常识读本、安全手册或制作宣教光盘、安全卡片等形式,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
  4、组织开展好 “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改进方法,扩大基层和全社会参与面,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百万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答题、安全文化书画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大赛等系列活动。
  5、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重大举措。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市委18号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中创造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推广。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事故的宣传报道,让媒体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发布事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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