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生产企业工艺布局、内外部安全距离、工房建筑结构、防护屏障和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危险工房内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危险品中转工(库)房、总仓库与其生产规模和品种相适应;制(装)药工房内的药物粉尘及时清理(洗),含药废水妥善收集处理;经营(批发)企业仓储设施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零售点安全条件、储存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生产、经营企业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全监控和报警措施健全有效。
  (2)生产企业危险工(库)房标志标识、危险等级、定员定量健全、正确,岗位操作规程科学、适用;严禁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工房用途,严禁制药、装药、插引、封口、中转等重点部位超药量、超定员,禁止在非危险生产区进行危险生产作业和在危险等级低的工房进行危险等级高的工序作业。
  (3)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排查隐患工作、建立排查档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等规章制度。
  (4)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和氯酸钾购买、销售、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禁止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批发企业对购进产品进行氯酸钾检测把关。
  (5)制定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推动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合理规划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布局,引入适度竞争机制。
  (6)建立并落实隐患分级监管和整改验收制度,对隐患问题分级建立档案,督促整改并及时组织验收;制定检查督促企业治理“三超一改”问题的工作措施,严格处罚违规企业;落实氯酸钾治理工作措施,开展药物安全抽检,建立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及氯酸钾来源追溯制度;强化基础工作,建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电子档案,规范许可证书管理。
  (7)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和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我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深刻汲取潍坊市、庆云县爆炸事件教训,开展细致、全面的排查活动,坚决查处一批非法加工点、储存点,打击一批非法从业人员。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和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商河县、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等县(市)区,要对所属的沙河乡、曹范镇、仲宫镇、唐王镇等重点乡镇(街办)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对废弃厂房、出租房屋、中小学校舍等进行重点排查。对屡次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要指定专人,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的方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予以打击取缔。
  (8)以许可证换发为契机,督促解决一批安全隐患,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今年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换证是到期换证,要对所有批发企业重新审查验收,以此为契机,通过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标准,督促企业采取各种措施解决一些遗留的、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换发许可证,通过有效的指导、督促,强化企业的责任,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