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7号建议的答复
余 萌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627号建议《关于公交场站建设功能综合化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让公交场站发挥最大功能,让有限的场站建设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一直是我们近年来公交场站建设的努力方向。特别是2008年以来,为提高公交场站土地利用率,提升公交场站服务水平,我们已尝试将原传统模式的公交场站建设方案进行改良,如2009-2010年我们拟新建的宁丰路、会展路、梅堰路、新典路等公交场站的方案中都增加了候车大厅,乘客进入室内候车,同时在候车大厅内配套设置一些简易的便民店。
但是,受有关政策和项目审批条件以及资金预算的限制,目前公交场站建设功能综合化,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受规划限制,公交场站建设规模有限制。目前规划对公交场站的功能定位为180平方米/标台的用地面积及相应的配套管理用房。
二、公交场站的用地性质为行政划拨用地,在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商业开发,政策不允许。
三、受政策因素影响,目前公交场站建设资金来源为城建资金,如果要吸取社会资金,需要有相关政策配套,短期内还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