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度获得学位的论文抽检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抽检名单由省学位办从各培养单位上一年度授予学位研究生论文库中抽取。
四、论文评议
(一)被抽检论文由省学位办统一安排送往本单位以外的相关单位进行评议。论文评议采取“盲评”方式进行。
(二)论文评议人要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至少已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人必须是同学科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学位论文评议人必须是同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省学位办、评议单位对论文评议人的相关信息实行保密。评议人也应对评议论文等相关信息保密。
(四)评议指标包括:
1. 论文选题;
2. 文献综述;
3. 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4. 科研成果与创新能力;
5. 写作能力与学风。
(五)论文评议人按评议指标逐项评议,采用百分制打分,并写出评议意见,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省学位办对评议分数和评议意见进行登记与汇总,确定论文最终档次,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档。
(六)评议单位职能部门应协助评议人在10天内完成评议任务。
五、意见反馈及结果处理
(一)省学位办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议结果。对于抽检中出现的不合格论文,省学位办将向培养单位反馈具体评议意见。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要对不合格论文做出处理决定,处理意见报省学位办备案。
(二)对于抽检不合格的论文,下一年度将继续抽检其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连续两年指导的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指导教师在其后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也不能参评下一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省学位办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标准
2.山东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意见表
附件1:
山东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标准
评价指标
| 评 价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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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90分)
| 良好(≧75且 <90分)
| 合格(≧60且 <75分)
| 不合格(<60分)
|
论文选题
(X1)
| 选题属于本学科当前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或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难题之一。
| 选题与本学科当前发展或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为密切的联系,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较大。
| 选题符合本学科研究范畴,或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
| 选题不符合本学科研究范畴或仅重复他人工作,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较低。
|
文献综述
(X2)
| 充分掌握国内外本研究领域的现状和前沿内容,参考文献收集完整,分析正确。
| 掌握国内外本研究领域的现状和最新成果,参考文献收集较完整,并有较为正确分析。
| 了解国内外本研究领域现状和研究成果,能收集论文写作所必需的参考文献,有一定的分析。
| 不太了解本领域研究现状,对最新研究进展不清楚,参考文献收集不全或较少,分析偏差较大
|
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X3)
| 运用最新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理论论证严密,实验设计合理,方法正确,数据可靠。反映出作者掌握了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 运用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较新,理论论证较严密,实验设计较合理,方法和数据较为正确可靠。反映出作者较好地掌握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 运用了论文所必需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能论证自己的理论,实验设计基本合理,方法和数据基本正确。反映出作者基本掌握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 理论论证不严密,或研究方法不正确,或实验手段、实验设计不合理,数据不可靠。反映出作者掌握基础理论不扎实、专业知识不牢固。
|
科研成果与创新能力
(X4)
| 论文观点正确,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造性研究成果,独立研究或独立实验的内容占论文总内容的80%以上,反映出作者完全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 论文观点正确,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独立研究或独立实验的内容占论文总内容的65%以上,反映出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 论文观点基本正确,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见解,独立研究或独立实验的内容占论文总内容的50%以上,反映出作者基本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 论文观点不正确,或新理论、新方法较少,独立研究或独立实验的内容少于论文总内容的50%,反映出作者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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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能力与学风
(X5)
| 论文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笔流畅,文字图表规范,学风严谨。
| 论文条理性好,层次清楚,有逻辑性,文笔较好,文字图表较规范,学风好。
| 论文有条理性和逻辑性,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文字图表基本规范,学风较好。
| 论文条理性较差,写作能力较差,学风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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