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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研修过程中,研修主页每天公布各市、各学校参与研修情况的实时数据。研修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向本市教育局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各市教育局向我厅提交总结报告,我厅将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各市总结报告对各市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价。

  附件:1、技术负责人遴选标准
  2、各市级管理员编班及指导教师配备原则
  3、指导教师遴选标准

  附件1:
技术负责人遴选标准

  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二、熟悉计算机及各类网络应用;熟悉多媒体设备的操作及维护管理;

  三、学校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为学校校园网或电教部门的负责同志,能够协调本校校园网、多媒体教室、信息技术教师及已经确定的“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校级管理员,共同完成培训期间的技术保障工作。

  四、具有必要的时间保障,研修期间全程在岗。

  配置标准:原则上每市配备技术人员2人,各学校技术人员1人。

  附件2:
各市级管理员编班及指导教师配备原则

  一、以县区为单位按学科编班。

  二、每班人数原则上为100人,不足100人的,在本市内进行合并编班,但每班不能多于120人,超过120人不足200人的,编为两个班。本市个别班级人数较少,并且无法合并编班的,仍然保持为一个班级,省级不做调整。

  三、原则上每个学科班(不超过120人)配备2名指导教师;少于50人的学科班配置1名指导教师。

  附件3:
指导教师遴选标准

  一、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备相关学科背景,在本市(县区)本学科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二、具有网络教研能力,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

  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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