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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各级管理员利用“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组织教师报名和编班。

  市级管理员于6月21-22日登录“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启动参训学校的培训报名管理任务。

  学校管理员于6月23日-26日登录“山东教师继续管理系统”填报并提交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名单(一名教师只限参加一个学科的培训,务必按学科填报参训教师)。

  3、编班和配置指导教师(6月27日-30日)

  市级管理员于6月27日登录系统,检查各学校的报名完成状态,开展编班和配置指导教师的工作。编班及配备指导教师的原则见附件二。

  4、指导教师团队及技术人员培训

  7月上旬,通过山东省教师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对各市指导教师及各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发放视频课程和培训教材。

  5、平台测试与熟悉学习平台(6月30日-7月10日)

  各市、县组织指导教师、各级技术人员熟悉学习平台,对参训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检查各培训点场所卫生与安全环境、设施设备。

  6、培训实施

  (1)各培训点根据统一要求,播放视频课程资源,组织各学科教师观看。

  (2)参训教师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的汉语拼音全拼(小写)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www.sdteacher.gov.cn)参加网上研讨、提交作业。

  (3)各市指导教师在学科课程专家团队指导下对研讨内容和学员作业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点评和互动研讨。

  (4)对于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账号密码错误等问题,由各教学点校技术人员依托“山东教师继续管理系统”予以解决。

  六、组织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管理:山东省农村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教育厅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师范处、基教处、教研室、省教育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远程研修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实施。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培训项目办公室和相关职能组,根据指导教师选拔标准建立本市指导教师团队,负责对指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和督导,负责对本市参训学校和学员的选拔、报名、编班和管理;对本市各培训点的组织管理和研修过程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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