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发展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
加强主要港口、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多功能国际货运站、国际机场等物流节点的多式联运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适应国际货物中转、采购、配送、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逐步形成一批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有能力承接国际服务贸易转移的大型国际物流枢纽。以临江、临海港口和航空港为依托,充分利用我省已有保税资源和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形成物流与生产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
(八)积极扶持重点物流项目。
依据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以及与制造业配套发展的要求,重点扶持发展多式联运和转运设施建设工程、区域性物流基地(园区、中心)建设工程、城乡物流配送工程、大宗商品物流工程、物流信息和新技术应用工程以及制造企业物流配套工程等74个省级重点物流项目。
(九)加快开发应用先进技术。
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加快物流行业公用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区域间物流平台的信息共享。大力推广集装和单元化装载、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数据交换(EDI)、货物跟踪、自动分拣、自动导引车辆(AGV)等物流新技术。加强物流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开展物流科技园建设试点,提高物流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行业及地方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全面推进物流联动发展。
一是推动区域物流联动发展。针对省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特色,构建与区域内物流产业紧密配套的物流联动保障体系;加强长三角区域的物流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内物流一体化,共同培育统一开放、通畅高效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二是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搭建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联合互动交流平台,大力促进重点制造业物流业务分离外包,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提升物流业为制造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动物流业与商贸业联动发展。支持大型专业化交易市场物流服务的整合,形成一体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四是逐步建立应急物流联动机制。选择和培育一批具有应急能力的物流企业,建立应急物流体系,提高应对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现有推动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省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资金安排上,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人才培养、物流科技研发和物流基础性工作。在符合国家、省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对全省重点物流企业的土地和房屋使用税实行适当减免,用足用好物流营业税抵扣政策。制定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便利措施和降低物流企业规费负担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