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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南火车站旅客候车茶座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南火车站旅客候车茶座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鲁价格发〔2009〕114号)
济南火车站实业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提高车站旅客休息室收费标准的请示》(济站实字〔200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为满足旅客候车不同需求,在济南火车站候车室二楼开设旅客候车茶座,为旅客提供舒适候车休息条件,并提供部分免费服务项目,可以适当收取服务费。服务费具体标准由你公司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及市场情况制定,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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