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鲁价检发〔2009〕117号)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83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抓好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检查自6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因去年我省已对国土资源系统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年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范围确定为工商、质检、交通、建设(包括规划、房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此次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安排,采取下查一级的方法,省物价局负责对省及17个市工商、质检、交通、建设(包括规划、房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对县(市、区)及以下的工商、质检、交通、建设(包括规划、房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检查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 明确检查重点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明确重点、找准目标,检查的范围、内容和项目,除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的要求进行外。还要结合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通知》精神,对涉及工商、质检、交通、建设部门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合理地安排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四、严格依法检查

  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涉及的部门多,政策规定复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相关收费政策,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把握。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原则,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搞好此次检查。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廉洁自律,树立物价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