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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㈣大力发展流通领域循环经济。坚持大力发展流通领域循环经济的要求,指导相关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法规、标准和政策,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逐步向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搞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大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再生利用产品交易市场,推动再生利用产品的市场化进程。坚持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研究开发或引进先进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㈤鼓励商业企业节能技术升级。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政府对节能技改项目的支持和奖励政策、专项资金,指导商业企业抓住机遇,围绕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示范等项目,各级商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重点支持一批节能效果显著的重点技改项目申报国家节能奖励资金和省财政节能专项资金,切实做好技术进步节能等有关工作,加快节能技术升级步伐,为完成全省商业“十一五”节能约束性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㈥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资源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级商务部门和有关企业节能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在全省商务系统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风尚。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活动,充分调动全行业参与节能的积极性。通过举办展览会、推广会等形式,推广一批量大面广、节能效果显著的技术和产品。通过各类宣传媒体或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广泛宣传节能降耗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商业节能工作的目标、举措,宣传全省商业节能降耗典型事例等,努力营造全省商业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㈦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积极采取节约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纸张等办公用品和办公场所照明、空调系统等设备的节能管理,积极推广应用节电、节水产品,深挖节能降耗潜力,努力建设节约型文明机关。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业发展促进处 张翔浩 吴俊
  联系电话:0851-8555617(8) 8555620(传真)
  电 邮:zxh6818@163.com
  附件一:节能目标责任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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