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学〔2009〕13号)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颁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年来,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主要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监制的,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有序。鉴于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日益完善,经研究,从今年起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由各高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自行印制,证书内芯按照我厅提供样式印制(内芯票样见附件)。请各高校严格按照《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填写和颁发。高校印制学历证书须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选择具有国家印刷经营许可资格的企业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