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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增设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的通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增设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的通知》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9〕57号)


西城区、宣武区、朝阳区、怀柔区卫生局,首都儿研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增设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的通知》规定,增设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朝阳区、怀柔区疾控中心和首都儿研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为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从即日起,以上6家单位开展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筛查检测。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主要职责
  西城区疾控中心等6家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承担所负责的哨点医院发现的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筛查检测。
  二、具体分工
  (一)西城区疾控中心负责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筛查检测。
  (二)宣武区疾控中心负责宣武医院和友谊医院的甲型
  H1N1流感可疑病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筛查检测。
  (三)朝阳区疾控中心负责朝阳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的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筛查检测。
  (四)怀柔区疾控中心负责怀柔中医院、怀柔第一医院的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筛查检测。
  (五)首都儿研所负责本院的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筛查检测。
  (六)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负责军队系统所有医院的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筛查检测。
  三、工作程序
  (一)哨点医院发现的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例,报告辖区疾控中心,辖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的同时采集咽拭子样本,送实验室检测。
  (二)实验室进行甲型流感病毒通用、猪H1N1流感病毒通用、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三对引物的检测,检测阳性的样本(任一引物扩增阳性),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检测。
  (三)送检样本以A 类包装运输。直接送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五楼实验室,联系电话:644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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