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合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卫保字〔2009〕13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消防安全合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卫生局
消防安全合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09年第三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创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消防安全“合围攻坚行动”,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国庆消防安全。
一、组织领导
北京市卫生局成立消防安全“合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郭积勇副局长担任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姜礼才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保卫处,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平安北京”建设、“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国庆平安行动、公众聚集场所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整治、校舍安全工程、消防车通道治理等专项工作,在卫生系统实施火灾隐患 “合围攻坚”,确保各类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为卫生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检查内容
(一)公共部分
主要对以下情况进行检查: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或实施备案;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并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职工消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电气焊等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等内容。
(二)专项部分
1、对高层及地下建筑的检查: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划分明确;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防烟、封闭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在建工程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疏散通道宽度、安全出口数量是符合要求。
2、对单位的检查:医护人员及职工是否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章使用用电设备、吸烟以及动用明火的现象;夜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夜间消防安全值班巡查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实验室、制剂室、手术室、药库、食堂、配电室、氧气站等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对学校校舍的检查:是否违章使用彩钢板搭建学生宿舍;是否违章拉接临时电线,电器插座是否置于可燃物上;宿舍内是否违章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电磁炉以及电炉等用电设备;住宿学生是否掌握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夜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证畅通;夜间消防安全值班巡查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
各区县卫生局、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层层部署行动任务。广泛进行动员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合围攻坚行动”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新《
消防法》,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使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开展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了解疏散预案和方法,掌握消防自救互救常识,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意识与自防自救的能力。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板报、网络、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开展“合围攻坚行动”工作的情况,营造浓厚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氛围。
此阶段工作将分为自查、互查两部分进行。
7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各单位通过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坚持落实以下八项工作要求:一是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五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六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七是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八是结合单位实际,强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月、8月各安排一次分组互查。继续沿用平安奥运分组互查模式(分组情况见附件二)。7月21日至30日按照合围攻坚行动消防安全检查表中内容进行,8月1日至20日各单位对互查小组检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21日至30日互相小组进行“回头看”,检查重点为整改落实情况,对第一次检查出的问题逐一查验,并对各单位重点部位再次检查。检查组由各单位保卫处长和相关人员组成,每次检查后,由组长单位负责对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汇总汇报,汇总情况须形成局面材料,祥述各被检单位存在的问题。单位建立台账,限期对隐患进行整改,市卫生局挂账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