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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附件5:
承 诺 书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服装开启式干洗机更新改造项目,认真落实市政府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保证向市、区商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项目各项手续齐全、合法,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财政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并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确保项目建设效果及资金使用效益,接受有关部门及市商务委审计联席工作小组指派的审计机构、中介机构、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评估。
  我单位承诺保证不出现任何项目建设和财政资金使用违反资金管理制度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问题,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如数上缴财政资金。
  我单位承诺保证服装干洗店更新改造后正常经营,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洗衣服务。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区(县)开启式干洗机更新改造汇总情况表
  区(县):

序号洗衣店名称详细地址工商执照注册号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干洗机制造商及型号设备购置改造价(万元)补助资金(万元)
总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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