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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改进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
关于改进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9〕3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改进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改进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
实效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的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发挥培训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巩固城乡比较充分就业成果,满足各类城乡劳动者不同层次培训和全市产业发展需求,现就改进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思路
  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要求,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总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划分市和区(市)县责任,建立健全市和区(市)县财政合理分担、共同投入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和完善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加大中高级技能培训力度。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层次,改善就业结构,打造成都技工品牌,使我市中高端技能人才就业比例在中西部处于领先。
  二、制定培训目标
  自2009年起,在继续开展初级培训的同时,着力抓好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我市劳动力资源状况、产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教育培训资源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由政府提供培训补贴的中高级技能培训任务,其中2009年中级技能培训20000人,高级技能培训5400人(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2010年及以后年度的中高级培训目标任务将根据市场需求,在全市城乡就业培训目标任务内下达。
  三、确定培训项目
  根据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对中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首批确定59个由政府提供补贴的中高级培训专业,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培训内容、课时标准(专业及课时标准见附件2)。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我市将适时调整并发布新的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对就业市场急需而未列入培训目录的专业,可参照已列入培训目录的相近专业标准执行。
  四、认定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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