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粤建安函[2009]27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9]18号)、《
关于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09]19号),省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安明电[2009]1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09]40号)以及我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管函[2009]204号)的要求,并结合7月3日召开的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决定从7月8日至7月24日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通过开展在建工程(特别是在建住宅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查,认真查找本地区、本企业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立足于排查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我省“三促进一保持”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依据
(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三)《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四)《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
(五)《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