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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管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樊丽淑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95号提案《关于加强高教园区无证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由于高教园区大部分高校校园划分为生活区和教学区两大区域,各校建立时间和规划设计不同,生活基础配套设施相对薄弱,商业、服务网点、学校食堂尚无法满足学生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需求,所以庞大的学生消费群体成为园区周边无照流动摊贩的土壤。根据2009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当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根据当前法律和政策导向。因此,为加强对高教园区及周边无证摊贩的整治管理,目前,我局正着手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学士路万里学院西校门为试点,辖区城管执法局将协助属地街道组织进行疏导管理,要求商贩定时定点在划线(2*3米)范围内规范摆放,加强自我管理,保持交通通畅,维持日常整洁。并在该点配备两名城管协管员,对商贩的规范摆放加强日常巡查,以达到常态化的管理,使其经营时段、环境卫生、噪音扰民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改善摊点分布脏乱差的现状。

  二、根据高教园区的实际情况,与校方积极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订切实有效的集中整治方案,对零散商贩积极开展联合整治活动。

  三、在学校周边学生集中的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密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派驻执法队员定点管理,分片落实,确保校门口安全有序。

  四、辖区城管执法局将在园区学生进出相对集中的道路开展共建文明路活动,配备协管员定时、定点、定片负责落实。同时拟在校园内开辟城管之窗,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城管共建校园活动,广泛宣传城管的法律法规和告知执法工作动态,让广大师生理解、支持城管执法,并自觉抵制无照流动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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