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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科学认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完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课程结构,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各学段的课程标准,提高新课程的实施水平。切实加强课程改革研究,积极探索课程管理、课程教学的有效方式和手段,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效益。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精明增长。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班额不得超过54人。

  (三)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教育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提升教师以德育人的自觉性。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农村教师全员培训,积极推行县域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不断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把德育融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融入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的全过程,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设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队伍,积极启动建设标准化心理咨询室。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完善学校联系社区、联系家长工作制度,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积极建设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广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使学校真正成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乐园。

  五、加强领导,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为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规范新闻媒体行为,防止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报道;各级监察部门要监督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级教育部门要履行牵头部门责任,研究提出区域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对照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排查和解决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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