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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三、创新举措,积极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改进和完善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评价机制,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地区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制度,坚持发展性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小学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和素质发展报告书制度,初中和高中全面实行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二)构建积极主动的校本发展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增强校本发展、主动发展意识,加强学校发展规划研究,完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民主的办学规范。加强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高学校自主发展能力。

  (三)构建高效的课堂教学机制。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实施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倡导启发式教学,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积极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和科学评价体系。

  (四)构建课外指导机制。要加强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切实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中小学要开放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积极设计选修课、社团、兴趣小组菜单供学生选择,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活动。要积极开展阅读活动,推荐阅读数目,指导学生阅读,提升阅读素养,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要按规定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学校教育的衔接,根据学生需要,精心设计、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活动。

  四、统筹兼顾,切实抓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工作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县(区)教育现代化,促进义务教育“双高”均衡发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择优招生,取消各种名义和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均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生源,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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