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4~10月为地质灾害多发期,因此,主汛期间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期。据气象、水文部门专家分析预测,今年对我市有影响的热气旋有5~6个,其中登陆或严重影响有1个,5~6月份降水量偏多。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交通、教育、水利、旅游、民政、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危害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对上述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在汛期前,要组织力量进行排险加固。去年获取市政府拨补专项资金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区县,对灾害点的治理要抓落实,确保安全。
(二)完善制度,群测群防
各区县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专门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来临之前,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害点、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重要建筑物、中小学校、旅游景区、交通沿线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要在危害区、隐患点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予公告;要层层落实群测群防任务,使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镇(街道)村居以及灾害隐患点所在的群众,并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放到防灾责任单位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让他们知道灾害发生时的前兆特征、撤离路线和应急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工作
为杜绝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及其它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的选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否则,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批准。要把好地质灾害评审关,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予以制止或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减灾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