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安部门负责吊销实施关闭矿山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终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负责清理收缴关闭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负责对涉嫌违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依法进行查处;依法惩处暴力抗法人员。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实施关闭的矿山(或尾矿库)企业依法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者,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六)电力供应单位负责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矿山(含尾矿库),拆除供电设备、切断电源、停止供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安全发展,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有效措施,是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要求。各市、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整顿关闭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整顿关闭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强化执法。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电力等各相关部门在整顿关闭工作中的责任。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按照职责分工提出需要关闭的矿山(含尾矿库)名单,由指定部门汇总后,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通报证照颁发管理机关,依法吊(注)销相关证照。
(三)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地政府要强化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促进责任和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同时,通过监督检查,推动整顿关闭工作向纵深推进,并根据新的情况,不断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和安全法规,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附件:1. 2009年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关闭数量计划表
2.2009年拟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名单
附件:1.
2009年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
(含尾矿库)关闭数量计划表
地市
| 小计
| 地下矿
| 露天矿
| 尾矿库
|
西安
| 3
|
| 3
|
|
宝鸡
| 13
| 5
| 5
| 3
|
铜川
| 5
|
| 5
|
|
咸阳
| 10
|
| 10
|
|
渭南
| 15
| 5
| 7
| 3
|
汉中
| 13
| 3
| 7
| 3
|
安康
| 13
| 2
| 10
| 1
|
商洛
| 18
| 5
| 3
| 10
|
延安
| 5
|
| 5
|
|
榆林
| 5
|
| 5
|
|
合计
| 100
| 20
| 6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