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全力做好世博会筹办和举办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合理预测、认真排查可能影响世博会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行使权利。
13、建立专项审理制度,对涉世博案件实行指定管辖、集约审理。在浦东新区法院成立世博法庭,统一负责受理、审理、执行世博会举办和撤展期间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一般民商事案件。指定浦东新区法院管辖举办和撤展期间园区内发生的各类刑事、知识产权和行政案件(依法由中级法院以上管辖的除外)。园区外发生的各类涉世博案件按照刑事、民事、
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管辖原则由相关区、县法院或中院归口受理,专项合议庭审理。在高、中院设立专项合议庭负责审理涉世博案件,发挥集约审理效应,加强对下级法院涉世博案件审理的指导与协调。
14、注重提高审判效率,完善涉世博案件审判运行机制。发挥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开发涉世博案件管理软件,加强对涉世博案件审判信息和审判人员的科学管理。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进一步发挥速裁速调等做法的优势,对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
15、切实提高审判质量,统一涉世博案件的法律适用。加强对筹办、举办期间以及世博会结束后涉世博案件的预测、分析与把握。对相关法律适用疑难问题适时开展前瞻性研讨,提出应对之策。根据涉世博案件法律适用需求,及时总结涉世博案件受理、审理和裁判经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涉世博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建立涉世博案件发布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
16、积极开展司法服务工作,延伸服务世博效果。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涉及世博的应对措施和建议。统一涉世博案件宣传,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平安世博”舆论氛围。
17、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对涉世博案件相关信息的专项报告。注意收集、研判与涉世博案件相关的各类信息,特别是重大、敏感纠纷信息。世博会举办期间,在全市法院实行涉世博案件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报送涉世博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