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改造内容为: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
五、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一)新建、扩建、改建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二)已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80%。
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三)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建设改造内容为家庭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要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出入和使用。
六、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一)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二)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40%,“十五”12个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28个受表彰城市和省会城市60%,且布局合理。
主要改造内容为: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三)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十五”12个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28个受表彰城市和省会城市80%,且布局合理。
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没电梯的不作要求、有电梯等更换电梯时再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
七、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一)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
(二)电视台开办有手语节目。
(三)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四)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五)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
(六)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