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步骤
准备和发动阶段(2009 年1-4 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印发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加强领导力量、充实工作机构以及进行会议动员和必要的培训工作。
实施阶段(2009 年5-12 月)。把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验收阶段(2010 年1-3 月)。由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改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区的改革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七、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区负责具体落实。市综改办负责改革的协调、联络和综合指导工作;市编办负责指导各区的镇机构改革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区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各区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工作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帮助各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各区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依托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职能,充实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目标和任务。要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涉及到农村各个领域。各区政府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做好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充分准备,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格按本通知及相关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组织领导好这一重大改革。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海口市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略)
2、海口市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略)
3、关于解决我市镇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等问题的通知(略)
4、海口市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略)
5、海口市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略)
6、海口市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略)
7、海口市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