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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对经济工作的管理的若干意见


  (二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制度。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网络和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严肃查处影响行政效能的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集中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

  八、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二十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得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要抓紧清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

  (二十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县级以上政府要以政府公报和政府门户网站为本级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并认真做好网站内容的维护和更新。

  九、强化行政执法经费保障

  (二十三)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切实解决部门执收执罚与财政预算挂钩、利益驱动执法等问题。对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十、大力推进制度创新

  (二十四)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全身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坚持为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加大立、改、废力度,坚决破除妨碍科学跨越的制度障碍,切实保障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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