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对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二)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措施1.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广泛收集制售假发票信息,深挖线索、认真排查,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将易于隐藏印制假发票窝点的市际交界处、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区列为重点地区,依靠基层群众组织严密监控,全力摧毁制假窝点、售假团伙;将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商场、宾馆等区域列为重点场所,加强巡管、突击检查,严打售票贩子;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督导,从深、从严、从快查处,实施重点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狠打印刷、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虚假注册企业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并非法倒卖或代开发票。加强发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发票犯罪证据的认定标准,规范全市案件移送程序,增强打击、惩处力度。2.严肃查处使用虚假发票行为。实行查税与查票相结合,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查处纳税人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严格票据审核,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使用虚假票据的查处力度,对使用虚假票据虚列成本、报销的,依法按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从严惩处,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还要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对此类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曝光,限期整改。3.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对发票承印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简并发票种类,提高防伪技术,增强发票印制防伪性能;扩大机具发票使用范围,压缩手工版发票使用范围,适时推行税控发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主管税务机关统筹安排,到当地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医院、企业等单位采集发票信息,采用倒查法,比对发票报销联、存根联,查处虚开发票、转借发票、填开使用假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和偷逃税款行为。4.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深挖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的源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发票违法信息管控制度,运用技术手段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发放名片等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过滤,有效阻截违法信息。5.加强监管,减少现金交易。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鼓励转账支付。纳税人应保存银行转账凭证,以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核对发票记载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在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公务卡等进行零星购买、差旅等小额支付。对于大量使用现金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加大税务检查的频度和力度。6.完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我市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对印制、兜售、购买、虚开、使用、携带、邮寄、运输假发票以及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刑事处理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预防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和政策依据。7.开展警示教育,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向全社会宣传使用虚假发票的危害性,提高群众防假防骗能力和依法取得、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8.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发票违法案件。对群众举报的有价值的发票违法案件线索,经查实后,参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的有关规定对检举人进行奖励。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