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加强节能管理,党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发挥表率作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7.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巩固和深化燃煤锅炉整治成果,完成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启动中盐皓龙平顶山分公司搬迁工作。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污水处理平均负荷率达到85%以上。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做好农村畜禽养殖企业污染减排和治理。通过努力,出境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00天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中盐皓龙平顶山分公司
(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78.抓好煤矸石、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加强瓦斯抽采、尾矿水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物资集团、平煤神马集团
79.编制和实施新型墙材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新型墙材产业做大做强,产能达到45亿标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
(三)加快林业生态建设
80.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全社会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抓好山区生态林业体系、农田防护林体系、生态廊道网络、城郊和村镇绿化等重点工程,完成造林27.5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81.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上半年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2009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
8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审批服务科集中、审批服务科向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各单位进厅项目要到位、对科室的授权要到位,确保所有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达到全省第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83.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停止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00项。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行政审批中心
84.健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引导各方面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责任单位: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
85.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管理体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86.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的协商,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