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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5.文件报送时间与文件印发时间差距不得超过2天。(1分)
  (二)评分细则
  1.全部符合以上计分标准的,每次加0.5分。
  2.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每出现其中1项,核减该单位所对应项的基本分值,减完基本分10分为止。

  四、电子公文签收(3分)

  (一)考核标准
  1.紧急公文随时签收。(2分)
  2.普通公文2日内签收。(1分)
  (二)评分细则
  1.全年各类电子公文全部按时签收,加1分。
  2.接收普通公文每延误1次扣0.5分,接收紧急公文每延误1次扣1分,直至对应项分值扣完为止。

  五、机要文件回收(5分)

  (一)考核标准

  1.机要文件凭证、按时领取,及时办理,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2分)
  2.机要文件按时清退;无丢失、泄密问题。(3分)
  (二)评分细则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每出现其中1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丢失密级文件或出现泄密问题,除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附件2
年终自查考核计分细则

  一、组织领导(5分)

  (一)领导重视文秘工作,及时听取文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分)
  (二)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设有公文处理科室;其他单位配有专职文秘工作人员。(3分)

  二、工作制度(8分)

  (一)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处理公文。(4分)
  (二)文秘工作人员相对固定;调整文秘工作人员时,按规定办理文件交接手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4分)

  三、公文处理(30分)

  (一)公文制发程序规范。文种使用得当,行文关系准确,公文格式各要素标识规范,签发程序符合规定。(6分)
  (二)公文内容表述准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晰;内容精练,表述准确;标点正确,层次序数清楚;政策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操作性强。(6分)
  (三)收文办理及时认真。建立健全收文、送签等流程登记制度;送签、办理仔细认真;办理结果明确。(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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