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文件报送时间与文件印发时间差距不得超过2天。(1分)
(二)评分细则
1.全部符合以上计分标准的,每次加0.5分。
2.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每出现其中1项,核减该单位所对应项的基本分值,减完基本分10分为止。
四、电子公文签收(3分)
(一)考核标准
1.紧急公文随时签收。(2分)
2.普通公文2日内签收。(1分)
(二)评分细则
1.全年各类电子公文全部按时签收,加1分。
2.接收普通公文每延误1次扣0.5分,接收紧急公文每延误1次扣1分,直至对应项分值扣完为止。
五、机要文件回收(5分)
(一)考核标准
1.机要文件凭证、按时领取,及时办理,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2分)
2.机要文件按时清退;无丢失、泄密问题。(3分)
(二)评分细则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每出现其中1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丢失密级文件或出现泄密问题,除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附件2
年终自查考核计分细则
一、组织领导(5分)
(一)领导重视文秘工作,及时听取文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分)
(二)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设有公文处理科室;其他单位配有专职文秘工作人员。(3分)
二、工作制度(8分)
(一)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处理公文。(4分)
(二)文秘工作人员相对固定;调整文秘工作人员时,按规定办理文件交接手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4分)
三、公文处理(30分)
(一)公文制发程序规范。文种使用得当,行文关系准确,公文格式各要素标识规范,签发程序符合规定。(6分)
(二)公文内容表述准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晰;内容精练,表述准确;标点正确,层次序数清楚;政策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操作性强。(6分)
(三)收文办理及时认真。建立健全收文、送签等流程登记制度;送签、办理仔细认真;办理结果明确。(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