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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湖州市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4.加快推进政事政企分开。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省部署,适时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市人事局牵头)。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探索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改革试点(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牵头)。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积极引进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实现行政审批配套服务。推动建立湖州市中介组织服务共享平台(市政府办公室、市工商局牵头)。深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监狱工作体制(市司法局牵头)。

  (二)继续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加快建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政企联动机制

  5.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出台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意见,深入实施民营经济“9565”工程,支持民营企业克难转型,平稳发展。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市工商局牵头)。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和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市国资委牵头)。

  6.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和减费措施。认真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执行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市国税局牵头)。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积极落实有力的减费措施,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强化企业缴费登记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

  7.创新优化结构布局的体制机制。完善投资综合管理,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生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的投入。全面落实《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2010年)》,加强政策引导,将投资重点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倾斜(市发改委牵头)。统筹发展平台,抓好湖州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试点(市外经贸局牵头)。完善落实产能退出机制,制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生产要素向重点区域、优势企业和优质项目集中(市经委牵头)。

  8.建立工业与服务业联动发展机制。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提供土地、资金、水、电等要素保障和价格、税收支持(市发改委牵头)。推动工业企业产品、技术、管理和经营方式创新,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抓好市重点骨干企业二、三产业分离试点,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依托有较强实力工业企业的人才、科研等优势,积极组建专业化科技服务企业(市经委牵头)。

  9.加快完善自主创新机制。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加快建立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稳定增长机制。加强税收优惠扶持,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成本摊销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牵头)。完善南太湖科创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的运行服务机制,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公司,力争新增3家,探索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和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市级科技项目经费事后补助方式,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实施“十百千”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工程,引进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10名左右(市科技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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