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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是在宣传形式上要以“宣传阵地建设”为纽带,强化各种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宣传力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时报》、《毕节安全生产》等安全类报刊和地方党委机关报以及政府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橱窗对外宣传,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大力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制度。坚持普遍教育与树立典型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深入宣传安全用法、守法典型案例,对忽视安全生产、社会影响大、政治影响坏的重特大事故予以曝光。充分发挥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是在宣传内容上要以“安全法治”为中心。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培训力度,提高安监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是在宣传对象上要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加大各类安全培训工作的力度。要通过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抓好培训基地、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和培训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要推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逐步增强企业安全培训的领导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继续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作人员培训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三级教育培训”等相关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开展全员性、经常性、普及性长效培训教育模式。通过专题培训、重点辅导,培育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以此为龙头,大力宣传,示范引路,带动其他企业共同提高。通过“矿山安全空中课堂”等形式的技能培训,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全面提高我区矿山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安全基本常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企业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的建设,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相应等级的安全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逐步淘汰落后的、不符合要求的机构,使安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分类分批分步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成群众性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普及推广,使典型经验能够形成示范效应,尽快变成推动工作的动力,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要紧紧围绕我区实现“下降5个5%”的目标任务(2009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力争在2008年的基础上下降5%;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四项相对指标在省下达控制数基础上下降5%),开展安全绩效宣传。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部署,抓好落实。一是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并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到岗、工作到人。二是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培养和树立典型。要坚持形式、内容和效果的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勇于创新。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在全区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培养树立全民安全意识,提高我区抗御事故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并对违反各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和视情况进行媒体曝光。
  (三)形成合力,全面推进。要从“以人为本”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的原则,注重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辖区街道的作用,全面挖掘各类活动载体,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辟阵地,深入宣传,形成浓厚氛围。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在特定的宣传时期内,要切实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指导,加强监督。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地区安委办将采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宣教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对拒不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拒不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或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多发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地区安委办将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写出专题汇报并于11月底前报送地区安委办。

  附件: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内容和责任分解表

序号

牵头单位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

地区安委办

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和 “本质安全年”的各项宣传活动。

1、开展好第8个“全国安全月”宣教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配合好“安全生产贵州行”的集中采访报道活动。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2、积极组织参与“2009年矿山救护大比武”活动,并认真抓好相关宣传工作,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积极组织参与全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并认真抓好相关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安全管理、关注安全生产的意识。

4、做好专题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等充分展示建国60周年以来和试验区成立21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取得的新成就,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支持和参与安全监管工作的舆论氛围。

5、认真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做好煤矿、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等行业的隐患治理宣教工作。

1、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宣传部、工会、地区安监局、地区煤安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建设局、地区广电局、地区环保局、地区供电局、地区国土局等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序号

牵头单位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2

地区安委办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本着“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和城市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的发展。

1、安全文化到基层。面向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基层单位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将“关爱生命 安全发展”系列宣传挂图、书册送到工矿企业、城镇社区、商场、学校、车站、加油站、基层农村等场所,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安全生产公益事业。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公益事业建设。鼓励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托公园、广场、商场等通过公益广告、修筑设施、悬挂横幅、张贴挂图、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形式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

4、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宣贯《企业文化安全建设导则》(AQ/T9004-2008)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AQ/T9005-2008)等相关标准。借鉴相关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功经验,指导和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宣传部、地区安监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建设局、地区质监局、地区环保局、地区国土局等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3、各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

4、各生产经营单位。



序号

牵头单位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3

地区安委办

加强媒体宣传,坚持正确的安全生产舆论导向。

1、规范新闻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以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查处情况;制订并落实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采访预案,完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网上舆论态势;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发挥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进一步拓宽舆论渠道,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站、杂志等媒体的作用。积极与区内外主流媒体沟通协调,加强配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等,剖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充分利用《毕节日报》、《中国安全报》和《中国煤炭报》贵州记者站、毕节地区安监局等相关单位网站、《毕节安全生产》杂志等为全区安全生产服务,巩固和壮大安全生产新闻、信息的宣传阵地,形成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宣传信息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3、扎实办好毕节电视台《关注安全》电视专栏,认真开好季度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

4、切实组织开展好《矿山安全空中课堂》栏目相关工作的落实,督促相关高危作业企业关注安全新闻、做好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搞好安全方针政策教育、积极抓好安全技术常识普及、安全事故查处解析、经验推介及问题“曝光”、扎实做好企业领导干部及职工安全宣传培训,全面提升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5、建立畅通的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加强各市(州、地)、各行业的安全生产通讯员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保证来源准确、快捷。

6、认真宣传安全典型,积极推进 “三个50”示范创建工程活动取得进展。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宣传部、地区安监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建设局、地区质监局、地区环保局、地区国土局等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毕节电视台;

3、各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



序号

牵头单位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4

地区安委办

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认真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行、严格监督,努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2、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积极做好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许可证换发工作的宣传,推动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换发工作。宣传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动,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1、各县、市(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2、宣传部、地区监察局、法制办、地区安监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建设局、地区国土局、地区质监局、地区环保局等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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